台灣醫療糾紛氾濫,漫長訴訟對醫護人員與民眾都是莫大的身心折磨,縱然朝野努力加速修法,然而,四大皆空、醫療崩壞,似乎仍然沒有止血的跡象

立法院曾舉辦多場公聽會,討論《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》草案,《醫療法》增訂第82條之1條文草案,與『如何強化調解程序中之實質性醫糾關懷與行政調查鑑定』等重要議題。然而,修法立法進程如何?能否就此改善台灣醫療崩壞?有識之士仍是憂心忡忡。

《醫療糾紛處理法》之新法趨勢,重點在於加強訴訟外醫療糾紛調解機制,促進醫療糾紛之說明、溝通與調解。依據新法規劃,主管機關將成立或委託如下之【醫療爭議調解委員會】、【醫療糾紛專案調查小組】、【醫療爭議分析與法律諮商團體】,以及醫院應設【醫療爭議關懷協調小組】,其實,在國內醫療糾紛處理機制上,都是嶄新的突破,應該值得支持與觀察。

此外,在比較法制上,日本跟台灣一樣,也曾經發生醫療刑事案件頻傳,媒體大幅報導,產生所謂『日本醫療崩壞』現象,日本有識之士提出法制改革方案,紛紛提出加強訴訟外醫糾解決機制(ADR, 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),日本和田仁孝教授等醫療法律學者發展出醫病溝通對話促進(院內廣義調解溝通,medical mediation in hospital),以及醫療調解員制度(Medical Mediators)。

現在,日本醫療實務上,為促進醫療品質與病人安全,日本很多醫院不只設置有『醫療安全管理者』,也已經有制度化的『醫療調解員』!依據日本實證經驗,有助於了解醫療爭議之真實,降低醫療訴訟,和平解決醫療紛爭。

醫療調解 mediation 1  

因此,為提升醫病溝通品質與醫療法律繼續教育,邀請法學與醫學專家舉辦全國性醫療法律與醫學倫理研討會,希望透過研討會集思廣益,改善現階段醫療糾紛的溝通困境。

本研討會探討『醫院內專業醫療關懷調解員』制度,從醫療糾紛第一線潛在現場出發,探討建立台灣醫院內『醫療關懷調解員小組』(In-hospital Mediator)之可行性,評估能否及早在醫院內(In-hospital)階段,促進醫病對話溝通,雙向關懷病家與醫護醫事人員,確保病人安全,重建醫病信賴,共創醫病雙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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